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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宣传工作创新开展

发布时间:2012-12-09  来源: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讯息 宣传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展示形象的窗口。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检察院为深入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采取多形式开展宣传,有力推进了工作创新发展。

  ——协作开辟宣传途径。民事行政检察科与控告申诉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渎侦局和办公室等部门协作配合,先后在林区松柏镇人流较为集中的中心街设点,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向群众解答疑难问题7件次,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职能的了解。

  ——打造申诉“绿色通道”。民事行政检察科全体干警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走访辖区内2个律师事务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向法律工作者分发“两高”会签文件,“两高六部”规定和法律监督调查规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提高母可又他们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认识。 

  ——拓宽基层宣传阵地。确定将街道社区、农村、企业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前沿阵地,由分管检察长带队,检察干警深入基层,走访辖区内八个乡镇,更深入、直接将检察机关的民行监督职能传播到普通百姓中,并会同基层民事行政联络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针对土地纠纷,房屋拆迁,林地矛盾纠纷频发的3个村庄进行实地调查,找准解决办法,先后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8起;深入2个街道社区、1个重点国有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散发宣传资料5000张。

  ——利用媒体宣传途径。一是由林区电视台对民事行政检察专项宣传活动进行深入的采访报道,并以滚动播报的方式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进行播出;二是联系林区报社对民事行政宣传活动进行专栏报道;三是紧紧抓住本院外网,为民行申诉开辟专栏予以宣传,使宣传工作形成了“大宣传”工作格局。

  ——拓宽维权渠道。通过宣传,林区检察院与辖区律师之间建立动态长效工作机制,双方携手打造“民行申诉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和社会群众“三方共赢”的社会效果,为林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目前民事行政检察科共受理6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其中已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执行案件法律监督调查3件次,法院采纳口头纠正违法2件次,依法做好服判息诉3件次。(讯息来源: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黄勇 董定权)

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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